我所吴兴印律师接受佛山电视台邀请,担任5月16日《法槌回响》栏目组的嘉宾,就庄晓岩诉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发表观点。
对于此节目讨论的问题,吴兴印律师认为:
多家媒体的报道是一种传来证据、间接证据、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直接证据。在本案中,并未看到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一个书面的承诺,因此,不能以多家媒体的报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直接证据。
本案关注的焦点是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庄晓岩要求更换金罐的请求是否合理。针对此问题,吴兴印律师认为这要区分该赠与是公益性赠与还是一般赠与,两者的区别的关键在于合同成立的标准。一般赠与以赠与物交付为标准,赠与物以交付时的状态为标准。之前作出的承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即赠与人之前作出的承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本案中的赠与应该属于一般赠与。所以健力宝集团不需要更换金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