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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肖平律师接受佛山电视台关于佛山再曝非法集资惊天大案事件的采访
文章作者: 肖平    更新时间: 2013/5/12
  2013年5月10日,我所肖平律师就佛山再曝非法集资惊天大案后关于为何集资诈骗如此频发,何为集资诈骗罪等问题接受了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栏目组记者的采访。
  从唐美群非法集资近5亿元被判死缓,到邓倩娴非法集资2亿元诈骗6000多万元,再到新近爆出的白凤的涉案金额逾10亿元,短短几年间,佛山民间非法集资案令人侧目。《小强热线》栏目组记者据此事件采访肖平律师:1、为何集资诈骗如此频发,是佛山老百姓民间融资受阻而导致此类犯罪有机可乘吗? 2、何为集资诈骗罪,此种罪的危害性有多大?
  肖平律师认为:首先,根据现有刑法一百九十二条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诈骗方法”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集资诈骗罪是非法集资类案件中刑期最高的一种罪名,可处死刑。
  其次,集资诈骗频发并不是老百姓民间融资受阻而产生的必然结果,现阶段,民间借贷当前已成为正规融资的有效补充,但高利贷与之如形随形,由于资金链断裂导致犯罪问题突出。国家、试点城市也纷纷出台相应法规、政策有效引导民间资本流向,建议老百姓在面对集资者“高息揽钱”的“诱饵”时应有风险防范意识,尽量通过正规渠道投融资,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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