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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杨雨岑律师接受佛山电视台关于宾馆内失窃责任划分的采访
文章作者: 杨雨岑    更新时间: 2013/4/10
  2013年4月8日,我所杨雨岑律师就宾馆内失窃责任划分的问题接受了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栏目组记者的采访。
  据了解,来自东莞的周生夫妇在佛山一家宾馆内住宿,一觉醒来却发现二人随身携带的手机,与几千元现金不翼而飞,钱包与衣服被扔在洗手间内。见此情景周生立刻报警,警方正对事件介入调查。同时,身无分文的周生向宾馆讨回公道,要求宾馆赔偿所受损失。而宾馆相关负责人员,则表示己在店内进行了“贵重物品请寄存”的提示,房间内的服务指南也重点标识了这一提示,所以周生也存在过失,宾馆不应负全责。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讲,在宾馆住宿丢失财物的责任划分应从两方面来看待,住店的旅客是否履行了妥善保管财物的义务,宾馆是否履行了恰当安保义务。本案中,周生夫妇是在房中休息时,随身携带的手机与现金被盗,宾馆以“贵重物品请寄存”的提示来抗辩并不能免责。当然,具体丢失财物的责任划分,是根据双方对妥善保管财物与恰当安保措施是否存在过失,以及过失大小来衡量责任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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