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0日,我所胡革胜律师就餐馆给消费者上错菜,消费者将餐馆告上法庭的事件接受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栏目组记者的采访。
据反映,某顾客去餐馆消费,向餐馆服务员点菜,餐馆服务员上菜时将菜谱上的两道菜都上错。顾客遂要求餐馆更换,餐馆只答应顾客更换其中一道菜,另一个未予更换。顾客不服,与餐馆发生争执,后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
《小强热线》记者问道:1、餐馆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2、如此小事是否值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胡革胜律师认为:
1、顾客向餐馆点餐,餐馆服务员记录顾客所点菜式,这是一个顾客邀约餐馆承诺的过程,顾客与餐馆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并生效。餐馆未能按照顾客所点内容上菜,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顾客更换菜式。
2、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在受到侵害之后,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救济。上述案例中双方争议的额度虽小,但是顾客依然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体现了法律的个体价值,即个体对法律的需求以及法律对个体的实际效应,包括个人自由、平等、权利、人格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