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1日,我所吴善鹏律师就银行卡被盗刷的法律问题接受了南方电视台《拍案》栏目组记者的采访。
社会经常出现储户的银行卡被盗刷,造成储户的巨额财产损失,而银行方面又拒绝承担责任,现就银行卡被盗刷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进行采访。
吴善鹏律师认为:
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也给银行的金融安全带来了挑战,银行设置ATM机节省了人力投入和交易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能力,就应当通过技术投资和硬件改造来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储户的存款安全。ATM机不但要能辨别密码,更要能辨别储蓄卡的真伪。储户有证据证明存款被他人在银行自助柜员机盗取时,自己持有储蓄卡且没有取款条件,应推定银行自助柜员机不能识别储蓄卡的真伪。银行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造成储户存款被盗取,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银行有证据证明储户没有妥善保管好密码,擅自将银行卡提供给第三人使用,造成了密码泄露潜在的风险,那么即使ATM机不能辨别储蓄卡的真伪,储户也要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播出日期:2012年8月21日 22:40 南方电视台《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