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6日,我所陈佳娜律师就某小区变更规划问题接受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栏目记者的采访。
据小区业主反映,某小区的开发商擅自变更原规划,原来用以建设住宅楼的区域现欲改为商业用途,用以建设菜市场等商业设施。小区业主认为开发商此举措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现有关部门拟就该小区开发商变更规划事宜召开听证会,但涉及利益的业主表示之前完全不知道听证会一事,现已超过听证会申请期限。
陈佳娜律师认为:开发商变更小区规划直接影响到已购房业主的利益,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等的规定,主管部门组织听证会时,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此,作为业主,应积极申请参加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中充分表达自己的诉请。如最终开发商申请变更小区规划的申请仍被审批通过,则业业主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播出时间:2012年4月18日(周三)19:20 佛山电视新闻综合频道 小强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