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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吴善鹏律师接受佛山电视台关于逾期交楼及房屋质量的采访
文章作者: 吴善鹏    更新时间: 2012/3/5
  2012年3月5日,我所吴善鹏律师就逾期交楼及房屋质量问题接受了佛山电视台记者的采访。
  据市民反映,南海狮山某住宅小区开发商,严重逾期交楼超90多天。现开发商在尚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情况下强行要求业主收楼。
  我所吴善鹏律师认为,在本案中,业主维权可以采取两个途径:第一,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开发商严重逾期交楼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而且开发商无法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的,业主可以拒绝收楼,并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责任。第二,业主可以将逾期交楼及房屋质量问题反映给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由政府部门责令开发商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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