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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存在的风险及控制
文章作者: 刘金梅    更新时间: 2015/11/1
  股权代持,又称隐名投资、股份代持,是指一方(下称“实际投资者”)实际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但是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记名股票等法律文件或工商登记记载的股东、发起人却为他人(下称“名义股东”)的一种法律现象。作为直接持有股权的一种变通方式,其隐蔽性和灵活性在一定程度上使投资者更便捷地做出适当的股权安排。但这样会存在很多风险。
  股权代持存在的风险大概有以下几种:
  1、实际投资者的股权可能会因为名义股东的经济纠纷而被强制执行。
  2、名义股东可能会完全占有实际投资者份额。
  3、名义股东可能会将股份私下转让他人,从而使实际投资者的股权丧失。
  4、名义股东抽逃资金,导致实际投资者严重损失。
  5、实际投资者如想显明,可能因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而无法办理股权登记。
  6、因违反或者规避国家法律规定导致代持股协议无效,无法追回股权。
  7、因继承而来的股权,由他人代持,可能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导致该份股权归他人所有。
  面对前述风险,一般认为,股东控制股权代持风险的方法有这些:
  1、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就双方权利义务规定明确。
  2、出资以转账方式支付验资,公司成立后应取得股权证书。
  3、参加公司股东会会议及决议,并签名,保留原件或者复印件。
  4、如有支付名义股东相关费用的,应保留支付每笔款项签名的单据,单据应写明费用支付的依据或者原因。
  5、找相关法律人士或者律师对代持股协议进行审查,如有违反法律的内容,应及时改正或者删除,或者因为实际投资者的原因,可能导致协议无效的,应放弃投资。
  6、在投资前应与公司其他股东签订协议,就将来转名即办理工商登记予以配合约定清楚。
  建议:
  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股东应以自己的名义持股,避免将来为了变更登记而支付税费或者为了股权而产生纠纷进行诉讼。如因证据不足,可能会导致投资血本无归,相应股权归他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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