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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过大年 至高有“法宝”
文章作者: 高超文    更新时间: 2015/2/16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羊年春节来了,吃喝玩乐必不可少,尽情欢度春节之余,我们也要学会时刻保护好自己与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今天,至高律师为大家献上“欢乐过大年的五大法宝”,让大家在欢庆之际也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利,开心安全过好年! 
 
  法宝一:乘车出行护航
  过年出行都需要跟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打交道,在这个过程中,也要知道自己的权利义务,为安全出行护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客运经营者有责任保护旅客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不受侵害,运输过程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侵害旅客人身与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旅客在遇到人身伤害或者急病时,站、车、港、船、机上或者机场都应该尽力保护或抢救;三、因客运经营者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旅客人身、财产损失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四、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造成是由于旅客本人的过失或旅客与经营者的共同过失造成的,可以相应减轻经营者赔偿责任,承运人不能证明损害是由旅客的故意或过失行为或不可抗力造成,承运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经营者免责条款: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因疾病、自杀、斗殴或犯罪行为而死亡或受伤的,由于旅客自身原因、物品自然属性造成财产损失的,经营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宝二:爆竹声中防违法
  传统习俗中,爆竹一直是中国人喜庆节日必不可少的,在放爆竹增添喜庆气氛之余,引发的法律问题也不少。
   燃放鞭炮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现实中,小孩子玩耍鞭炮的情况较多,如果由于小孩子玩耍鞭炮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是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监护人尽了相应的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
 
  法宝三:旅游尽兴别忘维权
  现在越来越多人喜欢在春节旅游,在山川碧水、红墙绿瓦中感受不一样的喜庆。不过也有很多人旅行中却受了一肚子气,旅行社随意变更活动日程、游玩项目、降低吃住标准、豪华大巴变旧车等情况发生,都会让旅游的好心情一扫而光,那么怎样去应对这样的情况呢?
    一、报团前查看旅游时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备;二、签订旅游合同条款一定要详尽,明确服务范围、旅游线路、景点、日程、交通工具、吃住标准等等情况,同时要求旅行社开具正规发票;三、在旅游过程中,若发现旅行社没按合同履行,消费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合同约定履行,在发生纠纷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宝四:要饮胜不任性
    欢聚一堂,把酒言欢,实为人生一大快事,常言道:小酌怡情,豪饮伤身,现实中,因劝酒而惹上官司的例子也不少,所以佳节要饮胜,但不要任性。
  请客、劝酒而导致他人或自己伤亡,在法律上采用过错归责原则,即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所以在饮酒中,我们对自己或他人都应该尽到提醒与注意的义务。劝酒而导致他人伤亡,劝酒者存在过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饮酒者本人明知自己饮酒过量可能会导致自己身体损伤而继续饮酒,最终导致伤亡的,饮酒者本人对自身损害承担主要责任。
  酗酒是一种陋习,我们应该摈弃,提倡适度饮酒,尽兴之余不任性,时刻注意自身与他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法宝五:消费维权有法助
  春节购物消费、购置年货也是人们一大活动,在开心消费的时候,我们也别忘了发生纠纷时以法维权。
  一、消费凭证不可少,尤其是到超市购置大件家电、贵重物品等,别忘了索要电脑小票、发票等凭证并保存好;二、按照商品说明书使用商品,对于说明书上的警示内容尤其需要关注,当出现事故时,消费者一定要保留好事故现场,通过拍照、录像等留下相关证据;三、促销的商品、搭送的商品,商家也需要对其负责任的,所以别忘了保留促销凭证;四、模糊消费的商品,消费者可以拒付,一些小的不引人注意的消费品,如酒店的热毛巾、餐前花生、茶水等物品都可能是需要付费的而酒店却不提醒,形成模糊消费。
 
  五大法宝已出,必能护航大家过平安年!最后,至高律师在此祝福大家过一个幸福平安、吉祥如意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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