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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律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参会有感
文章作者: 吴兴印 律师    更新时间: 2012/6/30
  五月,初夏的羊城绿树阴浓,花香流动。笔者有幸作为广东省三名律师代表之一,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这也是广东律师首次参加省党代会。
  为期六天的党代会,笔者深刻感受到新锐思想的激荡,全新理念的碰撞,闪现的火花振奋人心。省委书记汪洋同志作了题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报告,该报告立意高远,求真务实,令人耳目一新,其中让笔者记忆犹新的莫过于该报告的“数字印象”:
  “0”——长达一万六千多字的报告无一数字,却展现了省委在过去五年率领人们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作出的卓越努力,突显了报告的战略指导意义。
  “11”——在一个半小时的报告过程中,代表们以不约而同的11次长时间热烈掌声表达了对报告的高度认同与支持,笔者置身其中,深受鼓舞。
  “19”——报告通过19个“必须”的排比句式,阐述广东未来发展的“纲”,措辞精炼,落地有声,前所未有。
  “24”——报告24处提到“幸福广东”,整篇报告温情洋溢,如此表达力度在广东省乃至其他省份历届党代会报告中也相当罕见。
  “数字印象”之余,务实求真的报告内容更深入人心。该报告既深刻总结过去,更用将近2/3的篇幅论述未来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升级”的提出明确了发展路径,“幸福广东”愿景的描绘让人们对未来充满信心。
  综观佛山律师行业现状,笔者深深体会到“加快转型升级”和“建设幸福律所”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而今迈步从头越——律师亟待加快转型升级
  党代会报告指出“加快转型升级”是“建设幸福广东”的路径。身处律师行业,我们更需“加快转型升级”,以满足发展需要。
  目前,佛山律师仍以传统诉讼业务为主,高素质的精英律师明显缺位。为适应佛山经济发展,佛山律师应未雨绸缪,抓住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的良机,实现从以诉讼业务为主到诉讼与非诉业务并重的格局转型;从万金油式的服务模式到专业化服务模式转型;从本土型法律人才到掌握外语、经济等技能的综合型法律人才转型。
  共建共享共成长——建设幸福律所
  党代会报告温情洋溢地描绘了“幸福广东”的美好愿景,对于律师行业,建设“幸福广东”就应从建设“幸福律所”做起。为此,至高所不断探索建设幸福律所之路:
  1、必须突出改善律师的生存环境
  至高所改变传统的运作模式,推行公司化管理模式,为律师助理、年轻律师提供稳定而广阔的发展平台,改善其生存环境。
  2、必须突出文化引领
  “快乐工作、体面生活”、“人性化管理”、“和谐温馨”等理念一直在至高所贯彻实施,力求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3、必须强化制度保障
  至高所实施一系列由员工参与起草、讨论表决通过的薪酬及管理等制度,真正意义上保障员工生活、职业需求得以满足。
  4、必须充分发挥律师的主体作用
  至高所实施激励机制促使员工充分利用律所平台实现个人与团队的成长与蜕变,成效明显,极具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律师团队有效保证了至高所为当事人处理紧急、重大项目的质量与效率。
  党代会的召开,带来的“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阳光已照进斐绿叠丹、一片生机的岭南大地。笔者深信,这缕明媚阳光同样会照进佛山律师行业。我们,必将迎来律师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幸福律所”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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