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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讨儿童,你的路在何方?
文章作者: 秦佾兰 律师    更新时间: 2011/4/18
     引子
     2011年1月以来,知名学者于建嵘开设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引发全国网友的关注。也许于建嵘倡议“微博随手拍照救助乞讨儿童”的初衷是为解救被迫行乞的被拐买儿童,但这一号召已引起社会大众包括政府对儿童乞讨现实的高度关注。随着大众的积极参与,也引来了很多讨论:有人认为乞讨也是儿童的权利,应容许儿童乞讨,另有人认为不管是什么情况,都应该禁止儿童乞讨。笔者拟以现实中的儿童乞讨现象为切入点,分析儿童乞讨的原因、乞讨对儿童成长的不利影响及探讨如何减少直到消灭儿童乞讨现象。
 
     一、现象:儿童乞讨广泛存在于社会现实
     1、你看过《贫民窟的百万富翁》这部影片吗?
     由英国导演丹尼·博伊尔所执导的《贫民窟的百万富翁》在2008年8月上映以来,好评如潮,获奖无数。影片讲述了生长在印度贫民窟的三个小孩的经历,令人观后思绪万千。而让笔者观后感触最深的不是男主角最后成为百万富翁、与爱人终成眷属的美好结局,而是影片中,收留无家可归孩子的“好心人”普努斯为了赚更多的钱,不惜故意将儿童致残,再让残疾儿童乞讨的残忍画面……
     2、你听过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宫集镇宫小村“带香”乞讨的故事吗?
     在皖北地区的方言里,“香”即钱、财宝,残疾儿童可乞讨获财遂获名“香”。带残疾儿童乞讨即为“带香”。宫小村村民在发现有人“带香”发家致富中看到了家境改善的可能,纷纷效仿,导致宫小村的另一个称呼是“瘫子村”,因为这里的村民有很大一部分走上了租赁残疾儿童出门乞讨来赚“轻快钱”的道路。上世纪90年代中期,“带香”在宫小村走向高潮,并带动周边农村兴起“带香”。
     3、你见过城市路边腿脚畸形、残疾的乞讨儿童或少年吗?
     在全国不同城市,在人行天桥或商业街等路段,你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画面:“父亲”或“母亲”带着婴幼儿或严重残疾的未成年人,他们面前摆着一个装钱的器皿,等待路人的好心施舍。
     你也可能碰到过这样的情景:当你与男友或女友拉着手走在路边时,一群几岁的小孩子一涌而上,牵扯着你的衣角,向你要钱,他们稚嫩的脸上有的面无表情,有的好似“例行公事”,看到他们,感觉就像一群被人牵着线的“木偶”,行走在人世间……
 
     二、疑问:是什么原因导致儿童乞讨的盛行?
     (一)儿童乞讨的类型
经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三种类型的儿童乞讨:(1)家庭困难大人带着孩子依靠乞讨谋生;(2)以乞讨为职业的职业化乞讨群体;(3)不法分子通过胁迫、拐卖、虐待等手段强迫儿童乞讨并从中渔利。
     而公安部门公布的乞讨儿童中,亲生父母因为贫困而携子女乞讨或被拐卖而被迫乞讨的儿童占乞讨儿童的比例很小,大部分是租赁的儿童在乞讨。例如南京警方通过近几年来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统计出目前流浪乞讨人员组成结构和行动特点的一些情况,其中,造成流浪乞讨的原因:一种是真正有困难的人占30%。如:有为治病而致穷的农民;有因出门在外被偷被抢而无法回家的人;有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或不落实致使流落街头生活无着落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另一种是职业乞讨者占70%。
     (二)儿童乞讨的成因分析
     1、家庭经济贫困。
     大家都有共识,父母一般都会尽自己的努力为孩子创造尽量好的成长条件,对下一代寄予新的希望。毫无疑问,绝大部分的乞讨儿童都是来自贫困的家庭,特别是家庭困难的大人带着孩子乞讨谋生的情况。如2011年2月9日,来自贵州凯里市的杨姓四姐弟在广州乞讨时被派出所民警发现并被送往“儿保中心”。后经查明,这个家庭共有五兄妹,8岁到16岁不等,几个孩子一天能讨到200到300元,一个春节也能讨得5000元。他们在母亲杨哪格的带领和教导下来广州行乞已有三年,孩子说:“我不愿意讨钱,但妈妈说讨了钱才能上学读书”…… [①]
     2、父母法制观念淡薄,无视子女权益。
     在有些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地区,家长仍有一种传统的想法,认为孩子是自己生的,让孩子做什么是自己的事情,与国家法律没有关系。
     河南省太康县张集镇司法所所长陈浚说,他所在的镇贫困家庭非常多,未成年人卖艺挣钱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农村有个别父母不懂义务教育法,不知道不能让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辍学。个别贫困家庭的家长甚至认为,孩子能早一点学一门技术更好,于是把自己的孩子租借给别人,到城市卖艺乞讨。例如,深圳福田警方解救出来的一名河南籍的崔姓小孩只有8岁,他是在3岁时就被自己的父母以四年四万元的价格“租”给同乡到深圳乞讨的,一天要不到钱就棍子伺侯,但他被解救后却说深圳挺好的,不想回家。[②]
     3、我国人口众多,现阶段社会保障系统不完善。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有了很大的改善:从劳动者社会保险体系的完善到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行,从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免费到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的提议及逐步建立……这些措施处处体现着经济和社会进步所带来的民生改善。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与经济发达国家的国民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很大的差距。而乞讨儿童在我国的大量存在,与我国人口众多,现阶段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有着重大的关系。
 
     三、关注:乞讨---使儿童权益受到哪些损害?
     1、乞讨---损害儿童的身体健康。
     乞讨儿童风餐露宿,“工作”时间长,长时间跪着双腿或扒在地面上,有些带领儿童乞讨的成年人为了让小孩看起来更加可怜,能赚到更多钱,甚至是冬天都让小孩子趴在冰冷的地面或薄薄的一层布上…… 这种种情况无疑会影响乞讨儿童的身体健康。
     2、乞讨---损害儿童的心理健康。
     乞讨,长期以来都是一种不得以而求生存的手段。而儿童被利用做为博取同情和赚钱的工具时,他们身上做人的尊严和自强不息的韧性早已被慢慢磨掉。他们通过“实践”认识到,不劳而获很有可能;他们“领会”到屈膝活着比挺着腰杆做人更容易;他们认为劳动不再光荣,因为他们不劳动能赚更多的钱。当然,也许他们有时也会自卑,但或许更多的是习惯于卑微和满足于扮卑微所得来的收益……
     长期的乞讨生活会让一个正常的儿童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扭曲,有的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乞讨---损害儿童的受教育权。
     早有教育家说过,对孩子的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但对于乞讨儿童而言,这三种教育都是畸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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