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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反倾销,佛山陶企何去何从
文章作者: 陈佳娜 律师    更新时间: 2010/10/28
     (2)企业须有一套用于所有场合的按国际会计标准审计的财会账簿;
     (3)企业生产成本、财务状况包括资产折旧、债务清偿须按市场经济法则操作;
     (4)企业受制于破产法约束,不受政府干预而成立或关闭;
     (5)遵从市场汇率。
 
     故被抽样企业应对照此五条“市场经济标准”,认真准备问卷及材料,以争取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待遇。
 
     3、争取个案待遇
 
     如应诉企业未能获得市场经济待遇,还可根据欧盟反倾销《基础条例》第9条第5款的规定,向欧委会提出个案处理的要求,如企业取得个案处理待遇,可避免同一税则的适用,获得较低税率。
 
     综上,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并非只能束手无策,完全可以积极地通过利用反倾销的相关法律规定及程序,争取对企业有利的调查结果,从而最大限度获取最低的反倾销税率。
 
     (三)化危机为契机
 
     中国企业走向世界,总会遇到各式各样贸易壁垒,从另一方面讲,反倾销之战可促使企业在生产管理、知识产权体系构建、会计体制、环保等等方面,寻求成长与突破,更可利用此契机,解决许多企业一直未理清的所有制问题等等。
 
     1、参照反倾销审查标准,构建现代企业制度。
     根据上述欧盟关于认定“市场经济地位“的五项标准,企业可对自身所有制及经营权方面进行规范,构建合理的所有制结构,理清企业历史沿革存在的问题,不仅可应对反倾销调查,对企业谋求重组、上市、收购等均具有长远的意义。同时,反倾销调查中对企业的财务及审计报告有较高要求,这也可促使企业重视构建完善合规的财务制度,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2、通过聘请律师,完善企业管理规范。
     如企业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则律师可在日常法律服务中,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公司治理结构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在应对反倾销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地配合企业并提供相应的应诉方案。如根据《欧共体反倾销条例(修正案)》第二条的规定,凡是申请“市场经济待遇”的中国企业,必须在立案后三周内回答一份调查问卷。故有可能面对反倾销问题的企业,如仅在收到反倾销立案调查的通知后,如此短的时间是无法回答好调查问卷,更无法申请得到市场经济待遇。因此,需要有律师在平时的工作中有意识地准备此方面的材料。故建议企业聘请具备反倾销方面专业知识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通过日常的法律风险规避及经营体系的维护工作,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
 
     3、促进产业升级,谋求企业合作发展。
     中国企业未能树立国际知名的自主品牌,容易因低价、效仿知名品牌产品而遭受反倾销调查,在反倾销调查的压力之下,企业应积极促进产品升级,树立自我品牌,提升产品在全球的竞争力,而非一味依靠低价取胜。
 
     同时,调查借助行业协会力量,在行业协会的引导和支持下,与业内构建共同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平台,通过企业联盟、资源共享的方式,积极应对反倾销调查,促进企业合作发展。
 
     结语:尽管在2010年8月,中国通过国际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与欧盟的贸易争端,世贸组织对欧盟的对华反倾销进行了谴责,认为欧盟借助所谓“反倾销”措施,对进口产品征收一刀切国别关税的做法,违反了全球贸易规则,其对待非市场经济体的策略违反国际贸易法并带有歧视色彩。中国在应对反倾销方面取得世贸组织的支持。但是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经济竞争的白热化,不仅是佛山陶企,其他行业产品同样不可避免会遭受来自国际的反倾销调查,企业仍需完善自身、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积极应诉,以最大限度降低反倾销调查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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