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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与出路 — 金融危机下中国律师业的实证性分析
文章作者: 秦佾兰 律师    更新时间: 2009/11/18


【内容概要】深度蔓延的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造成了明显的冲击,中国自然也不例外。律师业作为社会一定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产物,处于整个社会产业的“下游”阶段,金融危机对其的影响有一个相对滞后期,但已日趋明朗。因此,研究新形势下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极其重要。笔者拟从律师业的现状、走向及应对方略,阐述金融危机下我国律师业的发展之路。
【关键词】金融危机 律师业 现状 走向 应对方略

     一、金融危机下中国律师业的现状
     1、金融危机对金融非诉业务专业律师冲击最大 
     据相关数据统计,2008年下半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律师行业受影响最大的业务依次是房地产、金融证券、涉外业务和非诉业务等。其中非诉业务2008年下半年下降幅度达到了25%到30%。有些律所的主要业务就是从事股票的上市服务的,在金融危机中一年内没有接到一支股票上市业务的并不稀奇。而这样的律所往往都在大型的写字楼办公,合伙人众多,办公场所大都是租赁,全所每年的租金都达到二三百万,这巨额的租赁费用对律所而言原本是其纯利润,这样的律所面临极其严重的冲击。此类的律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只要经济危机未见底,业务势必会继续萎缩。他们面临的压力巨大,及时的对日后的工作作出调整,进行裁员或更换办公场所可能是摆在他们面前的现实问题。 
     2、金融危机对传统律师业务的影响整体不大
     传统业务一般包括三方面的业务:1.婚姻、家庭、继承纠纷;2、人身、财产损害(重大事故)赔偿纠纷;3、刑事犯罪辩护。相对于其他律师业务,传统业务根植于我国的本土经济,以人际脉络、社会关系和刑事犯罪为主要内容,受经济的影响相对较小,因而相对稳定。笔者所在律所的这类业务也体现这一规律。但部分律所的传统业务在金融危机中也受到了严重影响,如上海某家主做婚姻业务的律所,离婚案件较之以前就明显减少。主要原因是由于金融风暴的影响,股票大幅度缩水,房市急剧贬值,以精明著称的上海人都不选择在这个时期离婚析产。因此,他们的婚姻业务也呈萎缩状态,这样的律所往往规模不大,船小好调头。 
     3、金融危机在短期会增加部分律所的业务量 
     第一是房地产律师。房价下跌使得正在建设的或刚竣工的项目,施工费的拖欠矛盾日显突出,而这样大型项目往往会找最好的律师。从事建筑工程合同服务的律师,他们的业务会有所增加。 第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律师。由于国家4万亿的投资,高速公路、地铁、码头、电厂等基础设施建设律师的业务也会相应有所增加。同时,大规模的投入必会导致大量相关非诉讼业务的诞生。第三是破产管理业务律师。破产保护业务在下一阶段应该会比较集中,很多律所拥有破产管理人资格已经很久了,但至今未作过一起破产的案子,现在可能要派上用场了,传言,数万家企业在长三角破产,官方报出的数据7540余家,这种情形下,破产程序必不可少。第四,还有部分律师也会面临业务量的增加,譬如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因为企业裁员、破产而导致的劳动纠纷会呈上升趋势,因此他们同样也会面临很大的业务量。
     从相关数据来看,虽然企业破产清算、劳动争议等案件的业务量有所上升,部分律所势头利好,但是上升的幅度和该类案件对律师业收益的偿付程度,远远抵消不了受影响的业务量和收益。因此,整个律师业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呈现出走下坡路的态势,这就要求在各律所在不利的环境下,齐心发扬共度难关的精神。 
     
     二、金融危机下中国律师业的走向
     1、部分律所将转型向传统业务。律师业在金融危机下拓展的空间转向市场需求相对平稳的传统业务,是转移风险的途径之一。因此,可以预见在金融危机的持续期间将会有一批原来以从事非诉业务为主的律师进入到传统业务内,他们将与80-85%从事传统业务的律师形成新的竞争。
     2、紧跟国家的经济振兴计划创造新的市场业务空间。国家4万亿投资的经济振兴计划,将带来社会对法律服务的10大新需求。一是中小企业的法律需求;二是从外向型经济到内向型经济、从粗放型经济到集约型经济,将产生大量的法律需求,其他还包括由经济危机企业裁员、破产带来的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潜在投资带来的法律需求等。律师业将从这些领域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3、国内律所将面临新一轮的“洗牌”。经济的萎缩和律师行业内部竞争的加剧,会导致目前已经十分激烈和无序的国内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更加剧烈。一批没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在经济发展放缓和法律服务市场激烈竞争的冲击下,将面临生存困难,由此将加快第二阶段的“专业化洗牌”过程。以北京为例,从2000年到2007年,北京律师行业已经经历了以“规模化”为基本特征的第一次“重新洗牌”过程。北京大约有15—20家百人左右或百人以上的大型所,通过吸收合并和“强强联合”方式应运而生。北京律师行业的第二阶段洗牌格局,将是以“专业化”为基本特征的“重新洗牌”过程。世界性经济衰退和对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强烈冲击,必然会加速这一洗牌过程,谁能在专业化洗牌过程中领先一步,谁就能在重新洗牌中榜上有名;反之,则有可能被重新洗牌的浪潮甩在后面,甚至淘汰出局,名落孙山。
    
     三、金融危机下中国律师业发展的应对方略
     1、内强素质,律师本身应做好知识上的储备。在业务量不大的时候,律师应抓紧做知识储备和专业学习工作,多看一些专业的书籍,借此对法学知识进行细致的梳理,让自身对法学理论有一个更系统更准确的把握。
     2、外树形象,建立律所的阳光形象。目前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律师在民众中的形象不佳,民众不相信律师。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律所应当利用金融危机进行“洗牌”作为契机,加强法律宣传,共同努力,建立阳光形象。
     3、切实维护好法律服务的正常秩序。金融危机下律师业务在一定程度上萎缩,在一些局部领域会出现法律服务与社会需求之间供过于求的状态,难免出现以低价争夺案源的情形。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律师业应予以高度关注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应对,切实维护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既要避免同行不正当竞争,也要防止非法执业者对法律服务市场的“蚕食”。
     4、加强律所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以笔者所在的广东省为例,新出台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整篇内容之中都没有任何一个文字提到律师和没有把律师业列为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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