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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美容的那些法律事——至高律所严丽婷律师应邀接受佛山电视台采访
文章作者: 严丽婷    更新时间: 2020/1/7
  近日,有街坊向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栏目记者反映,其在某医疗美容机构注射瘦腿针后达不到机构此前承诺的效果,想了解消费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如何维权。为此,《小强热线》栏目记者采访了我所严丽婷律师,希望严律师能为街坊们科普医疗美容的那些法律事。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而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我们常听到的玻尿酸、肉毒杆菌等可以达到丰盈重塑的注射类美容,或者微针这类通过穿刺皮肤组织促进皮肤自我修复的手法,均为医疗美容项目范畴,都应当在医疗机构内开展,需由具备相应资历的执业医师负责实施。

  【律师支招】
  街坊如需购买此类医疗美容服务,应当关注服务机构是否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拟购买项目的专业名称,以及由谁提供该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以便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学会查询该项目是否为该医疗美容机构经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以及该人员是否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应当由登记机关指定的专业学会核准,并向登记机关备案。”事前做足功课,街坊们才能更舒心地享受安全的医疗美容服务。
  另外,由于每个个体对医疗项目的接受、吸收均存在差异,结合生活常识,医疗机构或医师一般不会向消费者承诺治疗效果。如果医疗机构或医师通过承诺治疗效果来推销服务项目,街坊们就应当多留心眼,重点关注该服务项目以及该服务机构是否符合法定的业务开展要求。
  万一在接受医美服务的过程感到不适甚至出现身体受损的情况,街坊们应尽可能收集到该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和身体受损情况的证据,基于侵权责任的法律关系,通过当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法院处理纠纷。
  如非医疗美容服务,消费者应当与商家订立好服务合同,并于合同中明确服务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当出现服务效果无法实现时,消费者可以基于双方约定,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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