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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随便用?可能涉嫌违法违规---至高律所麦转笑律师应邀接受佛山电视台采访
文章作者: 麦转笑    更新时间: 2019/2/26
  近日,有市民向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栏目记者反映,有不少市民热衷于在各大药店使用社保卡进行日常用品的购买,小到柴米油盐,大到各类的保健品。而药店对此的态度也非常宽松,甚至鼓励顾客刷社保卡进行结算。
  就此,《小强热线》栏目记者采访了我所麦转笑律师,了解相关行为是否涉嫌违法。


  【法律分析】
  一、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社保卡进行日常用品的消费结算吗?
  答案很明显是不可以的。市民首先要了解社保卡的性质跟功能。社保卡目前集社保缴费、待遇领取、就医购药、信息查询、异地就医结算、劳动能力鉴定、就业失业登记等102项人社公共服务功能。而其中的医保功能系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出资,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其中,统筹基金用于保障参保人员在住院和门诊时发生的统筹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药、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该医保功能是国家设定用于医疗消费的个人专用账户,属专项消费。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消费,不能用于支付非药品性商品支出,只能购买国家设定的《医保目录》中规定的药品。作为医保定点的药店和医院,都不允许擅自扩大社保卡的使用范围,否则就是违规行为。
 
  二、如果违规操作,药店跟参保人员会面临什么惩罚措施?
  一旦药店被查出违规允许市民使用社保卡结算其他非药品类的商品,可能会被责令定期整改,整改期间不能使用社保卡结算、中断或者取消医保服务定点协议等。
另外,参保人员一旦经常使用社保卡购买日常用品被发现,或者不当使用社保卡:可能涉及骗取社保基金。参照《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五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以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此外,条例还指出,单位或者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将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因为社保卡的消费数据均会在系统显示,如转借或者替他人购买慢性类疾病的药品、或者替他人结算住院或门诊费用,将来一旦购买商业保险可能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承保或者提高保费。
  数额巨大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支招】
  市民应如何避免错误使用社保卡呢?
  麦律师建议:
  1、避免使用社保卡购买保健品或生活用品等非药品消费;
  2、切勿将个人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或者替他人长期购买一类药品;
  3、切勿使用虚假病历或假医疗费发票报销;
  4、切勿利用社保卡超量开取药品倒卖;

  结语:如今医疗费用动辄成千上万,如果市民平时滥用社保卡内的资金消费,可能会对未来的医疗保障构成威胁,而且卡里的钱是累积的,是留着救命用的,乱刷卡无疑是透支了自己的救命钱。如果参保人为了眼前利益,将社保卡打折套现,以后生大病时就可能会一筹莫展。如果把社保卡当成日用品购物卡,医保基金会因此大量流失。社保卡作为专属账户,应当合理对待、理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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