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士到佛山市某美容院花费3万元做了一个美容项目(该项目需要使用到美容仪器)。过后,该女士发现皮肤出现问题,便去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皮肤受损。女士认为是美容院的原因导致的,但遭到美容院否认。
2月20日,我所霍燕华律师就上述个案接受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栏目记者的采访,就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法律分析。
霍律师表示,如该女士认为是美容院提供的美容服务导致其皮肤受损的,可到相关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固定皮肤受损的证据和证明美容院的行为与该女士皮肤受损存在因果关系,然后到法院起诉或到相关监管单位举报并要求查处。
另外,考虑到人体的修复能力,如延误处理,则可能对皮肤受损的情况难以进行证据固定,所以,建议一旦出现不适,则应停止该美容项目,并尽快就医和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