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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遭遇天降横祸,维权要领要知道——至高律所伦嘉泳律师应邀接受佛山电视台采访
文章作者: 伦嘉泳    更新时间: 2018/2/8
  近日,市民曾先生在路上行走时不幸被路边掉落的广告牌砸伤,虽然广告牌所属商家主动为曾先生支付了医药费及其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但在后续的赔偿问题上,双方仍存在诸多争议,曾先生遂向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栏目记者求助。2月5日,我所伦嘉泳律师接受《小强热线》栏目记者的采访,就上述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发表了意见。
  伦律师认为,若不幸被商场、大厦及其它建筑物的广告牌坠落所伤,市民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的规定,向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一、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赔偿责任主体:发生坠落的搁置物、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
  三、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原则。若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内容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律师支招】
  1、第一时间进行报警处理,或者对事发现场进行拍照录像,以固定受伤的事实和证据。
  2、保留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凭证,以及误工收入证明等。
  3、治疗结束后及时进行伤残等级评定,用于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
  4、到有关部门了解、调取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的信息,以确定赔偿主体。
  5、积极与赔偿责任主体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及诉讼方式进行维权。
  6、同时提醒作为建筑物、构筑物或搁置物、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履行安全注意、定期维护等义务,以防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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