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让虐童行为能很快的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但人心真的是非常善变和复杂,屡禁不止的虐童现象,让许多人竟然开始对虐童现象习以为常,孩子的痛苦和无助从我们的指尖快速刷过,似乎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就能让孩子的噩梦消失。但,正如国防部发言人吴谦对“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的回应“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我们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伤害任何一个孩子”!
我们能做的,必须做的就是懂法、普法,用法律保护我们的孩子,用法律驱赶孩子的噩梦,用法律抚平曾经的伤痛。
因篇幅原因,此文章有许多遗漏的内容,为更详尽向大家介绍该罪名,接下两周,笔者将介绍国外虐待儿童罪法律保护典型和提升保护的建议。
参考文献:
1、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
2、王志祥、李永亚,《浙江温岭虐童案件定性的思考》,2013
3、秦瑞基,《依法审理虐待儿童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刑法修正案九>对虐待罪的修改视角》,2016
4、谢望原,《虐待被监护、被看护人罪的客观要素与司法认定》,2016
5、魏康,《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司法认定的规范化研究》,2016
6、王秋,《从刑法修正案九看虐童行为》,2016
7、夏萌,《刑法修正案九中虐待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罪评析》,2015
8、徐东、秦雪娇,《近十年我国幼儿园“虐童”事件的研究综述》,2017
9、吴学安,《用法律抚平孩子身上的伤痛》,2017
10、蔡裴,《拿什么法律惩治那些虐童的人?》,2017
史洪举,《扎牢儿童免被虐待的法治篱笆》,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