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街坊通过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反映,其通过网络信息平台获知一宗二手汽车的出卖信息,在与卖家取得联系后,双方就二手车买卖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格式合同。合同约定“车辆售价20万元,其中定金10万元,余款10万元在车辆过户后支付;出卖人保证车辆不存抵押、查封、未处理的违章处罚”。街坊按要求转账至卖家指定银行账户,卖家把车辆、钥匙及相关证件交付给街坊,但后来街坊要求卖家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车辆存在大量的违章未处理、以及车辆已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过户。街坊要求卖家解决时,卖家否认收取过购车款,并反咬一口,说街坊抢车。街坊求助,如何维权?
为此,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栏目组记者就二手车买卖维权问题对至高律所严丽婷律师进行了采访。
严丽婷律师认为:
一、街坊购买车辆时,应当核实车辆的权属,并亲自与车主到车管部门了解车辆的状况,以确宝车辆日后可以办理过户。
街坊在购买二手车之前,首先应当核实车辆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的登记信息,以及卖家的身份信息,以确保卖家对车辆享有出售等处分的权利。其次,应当核实车辆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的情况,因为未购买交强险可能会影响车辆日后过户手续办理。另外,应当与车主到交警部门核实车辆的现状,了解车辆是否有办理抵押登记、是否有被法院查封、或有未处理的交通违章,因为存在以上任一情况,将导致车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购车款的支付方式。
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收款方的账户等信息,特别是由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收款的情形。只要买家按约定要求付款,万一双方日后因买卖纠纷诉至法院,买家凭转账纪录佐证其已经履行付款义务。像事件中街坊的经历,应当在转账时备注一下款项是购车款,并要求卖家出具收据,不然在日后诉讼中,街坊可能就已经履行付款义务一事上陷入举证不能的被动。
三、街坊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解除双方合同、或者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车辆过户。
因为卖家在合同中承诺车辆不存在上述导致车辆无法办理过户的情况,按照车辆的现状,卖家的承诺已经违反合同约定。街坊作为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与卖家的合同关系或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
若要求解除合同,街坊可以向卖家主张返还购车款、支付违约金,但须向卖家返还车辆。若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街坊可以要求卖家及时处理车辆的违章纪录、及处理法院的查封,否则车辆则因为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而导致交易流程无法完成。
同时,严律师建议各位街坊,在车辆过户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车主的变更情况,否则因为车主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期间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可据此为由免除理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