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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祖屋的当代之祸——我所刘金梅律师参与《法槌回响》录制
文章作者: 刘金梅    更新时间: 2015/5/13
  陈先生家的祖屋位于顺德乐从镇沙滘社区东村,是该地区硕果仅存的几栋清朝老建筑之一,最初是由陈氏后人从河南颍川南迁至此而修建,有着上百年的历史。墙面上的砖雕,房檐上的花木彩绘,以及镬耳墙,无不具有典型的岭南建筑风貌,然而,就是这样一栋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如今却不得不面临被拆除的命运。早在2012年初,政府部门就已经对东村居民房屋的受损原因作出了责任认定,证实该地区房屋的受损是由附近罗浮宫家具城的大楼施工所引起,是地下水大量流失之后所导致的地基下沉。在找到祖屋开裂的原因之后,陈先生就与罗浮宫家具公司共同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祖屋的受损情况进行了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陈先生的祖屋拆除重建所需要的费用是20万元。2015年陈先生自行选定鉴定机构,经过鉴定,专业机构告诉陈先生修复这间屋的造价是80多万。后陈先生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广东罗浮宫国际家具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先生等人赔偿损失205482.43元,驳回了陈先生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那么究竟哪一份造价评估方案更为合理呢?村民应当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2015年5月7日,至高律所刘金梅律师作为《法槌回响》节目的嘉宾,对上述分别作出了回答:
  1、刘金梅律师认为第一份评估方案更为合理,从程序上来讲,对原被告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该份鉴定结果是在政府出面监督的前提下双方共同选定的专业鉴定机构,不存在影响公正的其他因素。
  第二份鉴定结果,是由原告单方找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结果,对被告来讲有失公平。故从公平合理及程序合法的角度来讲,第一份鉴定结果是相对公平合理合法的。
  2、在发生此类侵权情况时,建议村民:一方面,找村民委员会,由村委会出面要求施工方停止侵权,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扩大;另一方面,由村委会将情况上报政府部门,由政府部门出面协调处理,如无法达成协议,村民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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