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一女士通过网购方式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但是在收到货品之日起5天内发现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想要退货,通过与商家联系,商家认为应该先由其指定的维修检测点检测,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才可以退货,否则不予退货。
针对上述事件,至高律所刘金梅律师接受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的采访,采访过程中,记者提出如下问题:1、经营者在网站上标明“7天无理由退货”,但是在网页不太明显的地方,商家注明需经过检测才可以退货,是否与7天无理由退货的说法冲突?2、如退货不成应如何维权?
对上述问题,我所刘金梅律师认为:
如网站上明确标明是7天无理由退货,那么经营者就应该在消费者收到货物之日起7日内无任何理由接受退货,除法律规定,或者货物本身性质不宜退货(如定制、鲜活易腐、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需要说明理由才能退货外,应该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本案中,电视机是耐用家电,并非不宜退货商品。商家在网站上的说法明显是相冲突的,应该做出对其不利的解释,即7天内无理由退货,不需要经过检测的手续。
消费者在淘宝等网站网购商品,如果在7天内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个人喜好等原因需要退货,应当先在阿里旺旺等聊天工具内跟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网站投诉,申请支付宝不予付款,如不能如愿,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相关工商管理机关反映情况。经过以上不能解决,建议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或者现购商品时,为维护权益,应尽量索要、保管好购物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