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日,我所周世杰律师就近日国务院取消企业法律顾问、房地产经纪人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新闻,应邀接受了佛山电视台《六点半新闻》栏目记者的采访。
2014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本次所取消的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涉及国际商务、质量、税务、资产评估、土地登记、矿业权评估、品牌管理等多个专业领域,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品牌管理师等职业认定。
其中,针对企业法律顾问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的司法职业资格证的区别问题。周世杰律师发表了见解,他认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的资格证是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担任初任法官、检察官以及从事律师、公证员职业必须具备的准入资格凭证。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比考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报考的条件要求的学历更高,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对工作经验有要求,属于劳动职业技能一种。
以后,企业聘请专职法务工作人员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不需要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企业完全自主决定,使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更趋合理。
因此,周世杰律师对这次国务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持肯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