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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吴兴印主任律师、梁志锋律师应邀参与佛山电视台《法槌回响》关于某赡养费纠纷案的节目录制
文章作者: 麦彩云    更新时间: 2014/7/29

      2014年7月29日,我所吴兴印主任律师、梁志锋律师应佛山电视台的邀请,担任佛山电视台《法槌回响》节目的嘉宾,对原告廖某诉被告汤某赡养费纠纷一案发表了律师的专业意见。
 


      案情简介:
      原告廖某膝下有四个子女,因大儿子汤某自结婚后,20多年来均对其不理不问,于是将儿子汤某告上法庭。
      吴兴印主任律师、梁志锋律师对本案进行了专业的法律分析。
1、关于原告廖某提出的每月600元赡养费是否合理问题。
      吴主任认为,原告廖某提出的每月600元赡养费数额比较合理。因为原告有四个子女,按每人600元赡养费的算法,一共是2400元,这个数额是符合社会水平的数额。鉴于被告自称其经济状况比较差,结合佛山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600元也是相对比较合理的。
2、关于原告廖某要求被告每周探望1-2次法理依据的问题。
      梁志锋律师认为,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赡养人应当对老年人履行经济上的支持、精神上的慰藉及生活上的帮助等义务,这是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每周探望1-2次的法律依据。
3、关于本案原告一旦胜诉,该怎样执行的问题。
      吴主任认为,从传统意义上讲,被告不执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可以强制被告执行,但效果未必好。我们可以考虑从制度上入手,当被告不履行义务时,在其信用评价体系上,使用例如包括不能高消费、不能坐飞机等手段迫使有被告主动履行义务的意愿,这样效果会更好,也能达到诉讼人的意愿。
      吴兴印主任律师、梁志锋律师在节目中针对本案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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