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伦嘉泳律师就关于淘宝贷款的问题接受了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的采访。 记者在采访中反映,一位淘宝店主将其注册的淘宝店借给了朋友经营,朋友在经营过程中提出利用淘宝店在阿里巴巴申请融资贷款的要求,双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约定贷款由朋友偿还,后该名朋友无力偿还贷款便一走了知。现阿里巴巴方面因该淘宝店的法定注册人是店主,向店主讨回贷款。该店主询问有什么途径可保护其合法权益。 伦律师认为,该店主可以找出之前与朋友有关借用淘宝店经营的有关协议,且实际的贷款也是汇入朋友的账户,以此证明实际的借款人的该名朋友,并要求直接由该朋友承担借款的清偿责任。 伦律师提醒市民,借用自己的名义或自己的店铺的名义给他人进行贷款,存在非常巨大的法律风险,应慎之又慎。如确实非借不可,应要求借用人提供一定的资产作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