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粤网记者:那么,业主签订精装修购房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郭律师:首先精装房也是商品房,所以在签订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在签订精装修购房合同时也应注意。但由于精装房的特殊性,在签订时应特别注意约定以下几点:
1、明确精装修标准。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应明确装修的设计、施工工艺及所有装修项目名称、建材品牌、价格标准及相应的档次、规格、颜色等,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往往有“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也应详细注明。
2、明确约定精装修房与样板间的差异程度。一般精装房都是相对应的样板间,但样板间往往与购房者收到的房屋之间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明确实际房屋与样板间之间的差异,必要时要求开发商将相关承诺也写入合同。
3、明确约定精装房保修期限、装饰维修响应时间等等。约定各装修项目保修时间及责任主体。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自开发商交房之日起起算,保修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4、明确精装房质量验收标准。验收标准、验收主体以及验收程序等,应在合同中约定。通常情况下,精装修房的质量验收标准可参照《高级装饰工程验收标准》来进行约定。
5、明确安全环保标准。我国目前颁布的“十类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了购房者自身的安全健康,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发商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这些标准的要求,不能超标。
6、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在明确了以上应注意的问题后,应在合同中约定若开发商没有如约履行应承担的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