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律师业是一个警醒,证明律师在各级党政领导心目中的地位仍然不高,所以律师协会应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倡导政府把购买法律服务列入预算之中,争取政府在振兴经济时主动购买法律服务以促进律师业发展。对于律师业发展而言,在金融危机之下,律师业也需要和希望政府“救市”。也许最好的解围手段就是政府能够进一步扩大购买法律服务,以扶持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有经济学家讲,金融危机乃至经济危机之下,社会各阶层已无能为力,唯有求救于政府。也许律师还不是最需要政府“救济”的社会群体,但往往在这个时候,由于社会维稳任务加重、政府决策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局面,政府也更需要律师为其排忧解难,此时,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顺理成章,必定可以达成双赢,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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