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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服务促调解 以调解保和谐
文章作者: 吴兴印    更新时间: 2013/8/1
  在中国共产党佛山市禅城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上,区邦敏书记向大会作了《传承发展 开拓创新》的报告,报告内容创新务实、振奋人心。该报告提到:“创新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凝聚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和积极因素,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建设与管理创新的局面”和“加快完善群众权益保障、社会矛盾调外、社会管理应急和稳定风险评估等体制机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现本人结合上述党代会的报告精神,谈谈本人及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在积极参与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及维稳、努力创先争优方面的心得体会与经验:
 
  一、搭建“信访维稳平台”、积极协助区法律援助处创新社会管理模式。
  1、充分发挥我所法律资源优势,与政府维稳中心对接,协助政府创建社会维稳新格局。
  我所作为社会组织,注重党和政府的政策发展导向,通过我所主任作为禅城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的平台,化被动为主动,积极拓宽法律服务渠道,强化自身的法律服意识,搭建“基层信访维稳平台”,主动协助区法律援助处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我所积极响应区法律援助处的号召,提供优质法律资源及法律服务,协助区法律援助处通过石湾街道综治中心平台,为社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积极探索新的社会维权、维稳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是贯彻区政府不断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面的新举措。
  在市区两级司法局的支持和引导下,我所与区法律援助处、石湾街道办共同努力形成与以往不同的法律援助政府工作的新模式:“以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行政管理主导,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试点引入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利用其律师所的整体优势资源,组织本所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专人全天进驻石湾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积极参与政府信访工作,为来访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参与一般信访案件的接待、调解工作,并组织人员协助镇街处理重特大疑难信访、群体案件”。
  2、以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工作宗旨,拓宽维权救济渠道,以调促和谐,缓解政府部门维稳压力。
  两个月来,我所指派多名律师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在石湾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新设立法援窗口,共计接待人民群众咨询77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件,其中案件主要涉及工伤、劳动争议、追讨抚养费等,现已办结5件,且全部以和解、仲裁调解结案。这种一站式、高效便民的法律援助服务,深受社区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称赞。
  我所派驻法援律师在前台窗口值班,第一时间解答维权劳动者寻求法律帮助的难题,缓解了劳动者维权无门、不知维权程序而盲目跑多个部门的困境。我所法援助律师还认真负责的想劳动者之所想,竭尽全力在法律程序范围内为他们维权。另外,法援律师作为劳动者的代理人积极履行一名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职责,积极与综治维稳中心其他劳动保障职能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帮助劳动者书写申请书,提交证据清单以及与用工单位讲法讲理的进行沟通调解,大大的简化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办案流程,极力寻找最快最好的方式解决劳资纠纷,维护街道辖区工商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良好秩序。
  同时,我所派驻的法援志愿者律师在代理劳动者维权的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负责,积极与用工单位沟通,现场释法,以调解促和谐,化解双方矛盾。每一起劳动案件中,我们法援律师主动与用工单位联系,据理力争、以情动人,分析案情,告知他们劳动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跟他们讲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我所律师的努力下,有些用人单位还主动打电话过来咨询类似的劳动争议案件该怎么办理才能够既维护用工单位的利益又能够尽快解决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进而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劳动秩序。我所法援律师向用人单位耐心解答,给予防范劳资风险的法律建议,免费充当起了企业单位的“法援顾问”。通过“以调促和谐”的工作模式,使我们的法援工作不仅帮到了劳动者,也减少了用工单位的劳资纠纷,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生产经营秩序,努力为辖区经济的发展扫清“法律纠纷”障碍。
  3、积极提议召开工作协调会,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维稳维权工作机制。
  2011年11月10日,禅城区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工作协调会在我所举行。会议认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自进驻石湾镇基层一线窗口,为社区群众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基层维稳与维权 “双赢”方面已逐渐发挥其显著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于志愿者(律师)进驻基层一线窗口是新生事物,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也处于探索阶段,怎样明晰各自的定位和职责,如何更好地协调和沟通,当中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为了让今后工作顺利开展,完善体制机制,会议制定了实行会议记录各方确认制度和召开协调会议的启动制度等。最后,与会单位都表示,要不断完善志愿者(律师)进驻基层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力求为镇街群众提供一站式、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综上,我所通过参与法律援助处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为构建和谐社区做贡献。今后,我所将深刻领会禅城区第三次党代会的会议精神,积极响应党委要求 “加快完善群众权益保障、社会矛盾调处、社会管理应争和稳定风险评估等体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 的号召,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利用律所平台与政府部门管理需求对接,不断拓宽政府法律服务渠道,为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
 
  二、我所律师充分利用“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服务平台,以服务促调解、以调解保和谐,协助政府部门处理重大群体敏感事件。
  1、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团服务意识,以服务促调解,积极协助政府处理重大群体、敏感信访事件。
  我所吴兴印主任作为禅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之一,充分利用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平台优势,时刻关注禅城区社会经济发展动态,及时把握社会维稳动向,关注来自各种渠道的信息,积极向相关单位的维稳事件建言献策,配合政府全面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协助维稳部门化解社会矛盾、平息事态恶化。
  例如,2011年11月,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天公司”)原职工因股权争议问题不服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和禅城区信访局的信访调查意见,多次组织群众大规模到省和市进行集体上访,严重扰乱政府办公秩序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禅城区司法局的安排,要求我所派人协助政府处理信访事件。我所吴兴印主任高度重视,亲自参与研究材料,积极参与区政府关于化解海天公司原股东信访问题的调解处置工作,多次参与政府的协调工作会议,为禅城区信访局的决策处置建言献策,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另外,禅城区信访局邀请我所吴兴印主任作为本次事件调查组的协调小组谈判成员之一,他积极调查,力争还原事件本质,全程积极参与化解海天公司原股东信访问题,协助制订处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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