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6日,我所肖平律师接受佛山电视台邀请,参加《小强热线》栏目组组织的“热线面对面——关爱妇女儿童,远离侵害”的活动,并发表法律观点。
近日来,儿童被侵犯的案件频频发生,其中猥亵儿童的案件最为常见,此类案件对儿童影响最大,给他们的成长带来不可磨灭的阴影。如何提高孩子的防范意识、减少这类侵害案件的发生,这成为很多家长所关心的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问题。
对于男孩被鸡奸以及女孩被强奸的定罪问题,肖平律师认为:如果男孩被鸡奸,因男性不属于强奸罪侵犯客体,而只能以猥亵儿童罪论处,依法量刑可判三到五年有期徒刑;但如果女孩被强奸,可定性为强奸罪,则最高可被判死刑。从刑法保护角度看,性侵害男孩的代价小,所以现在男孩受到性伤害的比例越来越多。
对于学生的隐私照频频被人放到网上曝光,当事人该采取什么措施保护合法权益的问题,肖平律师认为:当事人可以隐私权受侵害为由追究相关侵权人的侵权法律责任。依《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可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追究侵权责任;拍照人或上传隐私照者的法律责任,也可依《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