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 至高论坛
将内容分享到:0
 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至高论坛 >> 专业分析
为他人作嫁衣裳,终得己身一锦袍——“OEM”企业成功上市的案例分析
文章作者: 陈佳娜    更新时间: 2012/9/11
  实现转型升级,创建幸福佛山是佛山发展的目标之一,作为制造业大市,佛山有着大量的中小型民营企业,但是,纵观企业现状,大多以传统产业为主,且多以贴牌生产为主要利润来源。笔者曾走访佛山多家企业,其中一在本地颇具知名度、为地方税收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其掌舵人也笑问:我们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毛利率低,附加值低,以贴牌为主,如果想上市,应该是企业上市评审委最不喜欢的企业类型吧?
  上述恐怕也是其他很多企业的顾虑,然而,大量存在的以OEM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是否真的上市无门?其实不然。结合目前已成功上市的企业的实际例子,笔者将剖析企业如何在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同时,也为自己谋得一锦袍:
  案例一: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哈尔斯)是国内不锈钢真空保湿器皿行业的领军企业,其销售模式主要是内销与外销相结合,但其主要核心业务仍然是为国际品牌商贴牌生产,内销为其自主品牌的销售,但占公司业务收入比例较低。
  为此,在哈尔斯筹划上市的过程中,上市评审委先后两次提出反馈意见,分别是:1、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公司产品研发设计人员的建设情况、资历以及聘请外来专家的资历,公司的生产技术是否对国外品牌商核心技术存在依赖;一旦国外知名品牌商停止合作,对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行业地位、持续经营是否造成重大影响。2、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是否对国外品牌存在技术依赖发表意见。
  针对上述反馈意见,哈尔斯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予以如下回应:1、哈尔斯在总部和上海设有研发中心,共有研发人员137名,并提供了研发人员的具体情况以说明哈尔斯自身的研发能力。2、哈尔斯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已将传统的OEM模式升级换代为ODM模式,即自行设计开发产品,再由国际品牌商选择后下订单进行生产,通过此模式,哈尔斯已逐渐形成了自主研发设计能力,掌握了主要生产环节的生产工艺和关键技术,且不需向客户寻求任何形式的技术支持,对国外知名品牌商不存在技术依赖。3、因哈尔斯长期与国外知名品牌合作,企业生产、管理、安全、环保等均符合严格的标准,确保了产品供应及质量的稳定性,因此,国外知名品牌商更换制造商的可能性较低。同时,随着哈尔斯不断的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客户集中度相对较低,不存在严重依赖某一知名品牌商的情况。
  哈尔斯上述回应最终得到了上市评审委的认可,2011年9月9日,哈尔斯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成为浙江省永康市首家本土上市企业。
  案例二: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卓翼科技)是典型的电子制造外包服务行业的企业,主要以ODM/EMS的方式为国内外品牌商提供电子类产品的制造服务,其经营模式决定了其对重大客户的依赖性,2007年-2009年间,卓翼科技对其服务的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约高达80%-90%之间,客户高度集中,外包服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过重,都成为卓翼科技上市审核的审查重点。
  但是,卓翼科技在其申报书中对上述存在的风险因素并不采取遮遮掩掩的态度,而是予以了充分的揭示,并结合自身企业的特点充分阐述了其竞争优势:1、卓翼科技有独特的市场定位,即使以ODM/EMS的方式提供外包服务,但企业一直明确业务合作的产品目标,只针对具有市场前景及潜力的产品提供外包服务,在细分领域占据领先地位。2、丰富的产品线,卓翼科技在细分领域中形成多种产品的生产线,确保产品系列化,满足客户的多项需求。3、稳定的产品品质,卓翼科技有准确的产品定位,面向中高端客户,因此,从设计、材料选择、制造等环节均按照中高端产品的要求实施产品标准,保证产品质量。4、知识产权的归属,卓翼科技在与大客户合作过程中,如由其开发设计的产品,最终知识产权归其所有,通过此方式,确保了卓翼科技与客户的议价能力,保证了产品的合理利润。
  通过上述方式,卓翼科技积极面对企业主营业务为外包服务的问题,并寻求了正确的解决之道,最终,2010年3月16日,卓翼科技成功上市。
  相比之下,目前正在筹划上市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主营LED),因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没有对其产品构成中贴牌产品超六成的情况予以充分的风险揭示与披露,引发热议而使其上市之路颇为曲折,卓翼科技的做法明显更为明智。
  综合上述的案例,我们不难看出,虽然在大多数投资人眼中,OEM企业存在毛利率水平较低,客户集中度较高,市场竞争环境的应对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等等问题,但是,OEM企业在不断发展过程中,也可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转变发展模式,实现转型升级,上市也并非遥不可及:
  1、OEM生产模式是行业特性决定,符合企业发展进程。佛山、东莞等制造业城市均有着众多的民营企业,企业家大多为白手起家的家族成员,在此背景下,在企业发展初期,OEM模式就成为了企业迅速积累资金、提升技术的最优选择。因此,OEM模式是企业最初发展的基石,不应视为企业升级的绊脚石。
  2、OEM生产主要是高端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而非低端国内产品混乱的竞争。从事OEM并最终能够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下生存下来的企业,往往是为国内外高端品牌提供OEM服务,只有如此,企业经过国内外高端品牌的严格要求,才能真正意义上提升企业的生产标准和产品品质,为发展自主品牌打下基础。
  3、OEM生产并非企业唯一生命线,企业能够提供研发、设计等其他附加值服务。随着市场的竞争和企业的不断发展,国内外品牌商也不断提高其对制造商的要求,因此,很多OEM企业不能继续满足于贴牌生产,还得为品牌商提供研发、设计等附加服务,甚至提供已设计开发完毕的成品供品牌商选择。
  4、OEM是专业分工的产物,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随着品牌与生产的不断发展,从一开始依赖单一品牌到后续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企业将具有持续的经营能力。
  5、OEM企业因为长期为高端客户提供生产、研发等的服务,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身的营销渠道优势、客户优势、技术研发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等。
  综上,OEM企业同样可以具备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反观佛山本土企业,其中也不乏从以OEM贴牌生产为主,到转型升级并最终成长为上市企业的例子,例如南海本土拉链企业开易控股(KEE),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虽然企业的盈利模式的改变并非一朝一夕,但OEM并非是企业上市的致命伤,只要企业正确规划发展方向,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帮助企业不断挖掘、创造性提出企业的闪光点,也可以化劣势为优势,扫清企业上市障碍,实现企业真正的转型升级。
 
 
 
 
 
 
 
 
 
 
 
 
 
 
版权所有©2003-2024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GUANGDONG CHIKO LAW FIRM
网站备案:粤ICP备15046760号 | 按内容搜索 | 百度统计 | 
本网站由 <广州·净致设计> 设计维护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地理位置  |  总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