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走得更远、发展得更快。
三、后记
笔者系于2010年5月26日动笔撰写本文,2010年5月27日上午8点30分打开电脑准备检查文章是否存在笔误。未料,网上铺天盖地的新闻劈头盖脸地砸过来,富士康“第十二跳”了!富士康股东郭台铭终于表示收回上述公开信。
笔者终于可以确定5月26日撰写的文章存在何处严重笔误,文章标题只能定位第N跳,笔者实在无法确定本文完稿时,N究竟是等于多少!只希望悲剧不再发生,希望逝去的年轻的生命得以安息,希望我们都能够反思、改进。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律所的观点和看法,与本律所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