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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和公职人员开车违规行为将会被狠罚?至高广州分所郭华寿副主任接受佛山电视台《六点半新闻》采访
文章作者: 郭华寿    更新时间: 2016/6/13
  近日,内容为“自7月1日起,党员和公职人员开车出现违规行为将会被狠罚”、“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交通违法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在网上广为流传,引发网友关注。为此,记者就上述信息涉及的问题采访了至高广州分所副主任郭华寿律师。
  网上信息显示,5月1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并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填写。郭华寿律师表示《通知》要求采集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确实会涉及到党员和公职人员,但决不是网传的“狠罚”,也并非直接“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郭华寿律师认为,《通知》的要求适用于一般程序的违法处罚,也就是罚款金额200元以上,或处扣证的处罚,在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或违法通知书的。“重罚”从交警方面来说并不准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不会因受处罚人的职业、政治面貌而有所改变。7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增加信息采集项目。采集到公职人员信息并非直接通报纪检监察机关,相关信息仅留档保存,便于相关部门查询。此外,比如酒驾醉驾,除刑法和一般交通处罚外,党的纪检部门或违法人员单位也会根据规定进行内部处理,这是两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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