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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秦佾兰律师应邀参与《法槌回响》关于某非婚生子诉争遗产案件的拍摄
文章作者: 秦佾兰    更新时间: 2014/1/19
  我所秦佾兰律师应佛山电视台邀请,担任电视台《法槌回响》节目的嘉宾,对某非婚生子诉争遗产案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1930年出生的郑老先生是中国第一代民营企业家,他是佛山南海区盐步首个裹粽生意经营者,并经营有几个加工工厂。1989年,59岁的郑老先生遇见了21岁的阿珊,开始了一段忘年之恋,之后很快有了孩子阿聪,然而在阿珊提出登记结婚一事时,郑老先生却不断推脱。原来,郑老先生早在解放前就已经组建了家庭(办了结婚酒席,亲友认可),与妻子冯女士育有五个儿子,分别帮助管理郑老先生的几处生意。2012年3月,郑老先生因病死亡,就在他去世的前一年,与冯女士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南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涉案房产及土地的价值进行评估,经评估总价值达两千一百多万元。另,2002年9月,郑老先生曾带着阿珊和阿聪在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有相关鉴定报告。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阿聪在母亲阿珊的支持下,诉请法院要求分割郑老先生的遗产,主张分配151万元人民币。
 
  秦律师从以下方面对本案进行了分析:
  1、关于非婚生子女是否有遗产分配权的问题:
  根据我们《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此“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因此,本案中,阿聪与郑老先生的配偶冯女士、五个婚生子一样,是郑老先生遗产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2、关于阿聪能分配多少遗产的问题:
  本案中鉴定相关不动产的价值为21274600元,首先, 该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冯女士享有一半的所有权,剩余的一半才属于郑老先生的遗产范围,因本案不存在遗嘱继承或其它特殊情况,故郑老先生的遗产由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均分配,阿聪可以分得遗产部分的1/7,大概151万元。因此,阿聪的诉请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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