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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陈佳娜律师应邀担任佛山电视台《法槌回响》节目关于交友诈骗问题讨论的嘉宾
文章作者: 陈佳娜    更新时间: 2013/8/9
  我所陈佳娜律师应邀出席佛山电视台《法槌回响》节目并担任嘉宾,参与讨论“通过某交友网站交友诈骗”一案。
  已婚男子王某在某交友网站上用假名注册,声称自己未婚,学历高、家境殷实、拥有多处产业,并与多名女子先后见面、约会,在交往过程中,王某以修车等借口,向女方借款,借款后王某疏远女友,不接电话不见面。最后多名女子找到王某家中,才了解到王某已经结婚生子,才发现自己已上当受骗。
  对此,我所陈佳娜律师认为,本案中,某交友网站是一个为单身男女设立的婚恋交友平台,而王某作为一名已婚人士,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方面,他都不应该也不需要通过该平台谈婚论嫁。因此,从这一点可以推断王某进入该平台并且通过结识多名女子,其目的并非真正谈婚论嫁,而是以交友为借口诈骗钱财。同时,王某在与多名女子交往过程中均隐瞒其已婚的事实,并虚构其学历高、家境好、拥有多处物业等等的事实。更重要的是,王某在向女子借钱后就刻意疏远,不还钱不联系,明显是非法占有所借的钱。所以,本案中王某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向多名女子借钱达3万元的行为并非普通的恋人之间的经济往来,而是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诈骗行为。
  因本案中王某在被抓捕的第二天就将总额为29200元的款项全部归还给各被害人,根据最高院及最高检察院关于诈骗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王某诈骗的金额是29200元,属于诈骗数额较大的标准,对于诈骗数额较大的情形,如果被告认罪、悔罪或者在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等几种情形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即使法院经审理认定不能免除刑事处罚,其退款行为也会作为量刑的考虑因素,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同时,我所陈佳娜律师指出,交友网站应当加强对登记人员真实身份信息的核查,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同时,也建议年轻男女端正婚恋观和价值观,不要轻易因为他人所宣称的“高富帅”,忽视对人品等等基本特质的考察而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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