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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可索赔调解优先促和谐
文章作者: 陆颖欣    更新时间: 2012/9/28
 
 
  办案感言:
  法律援助的性质就是免费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免费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问题。由于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身份与岗位性质区别于一般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置的目的也是主要集中在维稳方面,所以作为志愿者更加应该在双方矛盾纠纷发生的时候协助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在纠纷双方之间积极进行调解工作,尽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目前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侧重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所以在调解中,在照顾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应该关注企业本身的发展问题,引导劳动者站在企业的角度为企业的权益考虑。企业在生产发展的过程中相对于劳动者处于强势的地位,所以当纠纷发生时,也应该照顾到劳动者的损失问题。只有纠纷双方都能够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才能达成调解,避免纠纷的进一步扩大,维护社会稳定,共同创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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