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某电力消防公司诉易某一案【案号:(2013)佛中法民四终字第448号】,我所邓晓莉律师、陆颖欣实习律师代理佛山市某电力消防公司提起上诉。近日,我所律师与对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收了《民事调解书》。
我所律师接受佛山市某电力公司的委托后,与委托人多次进行沟通,认真分析案情,细致地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积极搜集证据,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经过多次沟通,成功达成调解。
我所律师通过努力准备,全方面思考,多方取证,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劝导当事人调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