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事务部
重大项目研究中心
民商法务部
房地产事务部
政府事务部
法税合规部
刑事法律事务部
创始人
专业律师
专业分析
热点采访
党建工作
荣誉捷报
讲座培训
社会责任
至高风采
至高概况
至高荣誉
文化理念
办公环境
学习与发展
人才招聘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 至高动态
将内容分享到:
0
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至高动态
>>
荣誉捷报
我所杜鸣欣律师被佛山仲裁委员会聘任为仲裁员
文章来源: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13/1/26
2013年1月25日,佛山市仲裁委员会举行仲裁员聘任仪式,我所杜鸣欣律师被聘任为仲裁员,聘任期限为三年。
佛山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7年8月,其职能是: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具有与法院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仲裁员一般从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法官、律师等优秀法律工作者中选聘,聘任期为三年,期满可以续聘。
上一篇荣誉捷报:
我所获得“佛山市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下一篇荣誉捷报:
我所代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胜诉
返回网站首页
0757-83283000
版权所有
©
2003-2024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GUANGDONG CHIKO LAW FIRM
网站备案:粤ICP备15046760号
|
按内容搜索
|
百度统计
|
本网站由 <广州·净致设计> 设计维护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地理位置
|
总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