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8日,由佛山市律师协会与成都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律师所发展交流会在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举行。
会议听取了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石波律师关于原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变身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的报告,以及关于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业务模式、薪酬制度、业务管理、案件处理流程、合伙人分配方式、律师所系统运行、业务构成、收费概况的说明。
石律师特别说明了原四方达律师事务所由于很难在资本市场等高端业务领域进行有效的业务开展与业务操作,为了弥补这种不足,需要借力国浩律师事务所的品牌、网络、专业技术,方可为原四方达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新的生命力。
佛山市律师协会与成都市律师协会的部分领导,佛山市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