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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代理劳动纠纷案件一审调解结案
文章来源: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12/1/10
  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诉卢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2011)佛南法民一初字第7357号】,我所接受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陈佳娜律师、张鑫莹实习律师代理其提起诉讼。近日,我所律师签收了《民事调解书》。
  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案情,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取证。在本案庭审过程中,我所律师着重强调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庭后,我所律师通过多次与法官及当事人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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