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诉区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1)佛顺法民二初字第2780号】及梁某诉区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我所陈佳娜律师、欧阳湘琴律师分别代理卢某、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我所律师签收一审判决书,卢某、梁某均胜诉。
卢某及梁某分别委托区某代为购买货物,并向其预先支付了所需款项共计人民币300万元,后区某未履行其义务且拒不返还款项。故我所律师分别代理卢某及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第一时间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近日,经法院审理查明,采纳我方的观点,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判令区某向卢某清偿款项人民币300万元,向梁某清偿款项人民币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