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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法律援助进驻石湾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试点工作两月受理案件14宗
文章来源: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11/11/16
  11月10日,禅城区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工作协调会在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举行。会议通报,自今年9月5日起禅城区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进驻石湾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试点工作,两个月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件,现已办结5件,且全部以和解、仲裁调解结案,取得良好社会成效。
  据了解,今年9月5日起,禅城区法律援助处创新管理模式,以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行政管理主导,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试点引入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利用其律师所的整体优势资源,组织本所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专人全天进驻石湾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积极参与政府信访工作,为来访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参与一般信访案件的接待、调解工作,并组织人员协助镇街处理重特大疑难信访、群体案件。两个月来,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石湾镇街道前台窗口共计接待人民群众咨询77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件,其中案件主要涉及工伤、劳动争议、追讨抚养费等,现已办结5件,且全部以和解、仲裁调解结案。这种一站式、高效便民的法律援助服务,深受社区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称赞。
  会议认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自进驻石湾镇基层一线窗口,为社区群众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基层维稳与维权 “双赢”方面已逐渐发挥其显著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于志愿者(律师)进驻基层一线窗口是新生事物,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也处于探索阶段,怎样明晰各自的定位和职责,如何更好地协调和沟通,当中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为了让今后工作顺利开展,完善体制机制,会议制定了实行会议记录各方确认制度和召开协调会议的启动制度等。最后,与会单位都表示,要不断完善志愿者(律师)进驻基层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力求为镇街群众提供一站式、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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