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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代理某投资公司成功执行回款人民币516万元
文章来源: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11/4/10
     我所代理某投资公司借款合同执行案【[2002]佛中法执字第1002号】,2011年3月,我所成功为某投资公司执行回款人民币516万元。
     本案历时久远,涉及执行异议等多个程序。2009年12月,我所代理本案后,利用我所团队作战的优势,全力调查,调整执行策略,发挥我所人脉资源优势,协调各方债权人配合法院执行。经过我所的努力,本案终于取得突破性成果,我所为当事人成功执行回款人民币5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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