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 至高动态
将内容分享到:0
 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至高动态 >> 荣誉捷报
我所成功为被欠一百多万元甜玉米种植赔偿款的八十多户农民打赢一审官司
文章来源: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05/11/25

     我所张伯权律师不辞劳苦,急当事人所急,耐心收集证据,通过诉讼的方式,为跨三个市区被欠100余万元甜玉米种植赔偿款的80多户农民,打赢一审官司,为解决“三农”问题办了件大好事,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2005年6月,农民冼某等人来到我所向张伯权律师咨询:他们共有80多户农民,与南海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签订了11份《甜玉米种植收购协议》,但到今年玉米成熟季节,甲公司仅收购了部份玉米,之后就拒不履行合同,使得80多户农民损失惨重,几近血本无归。为此,想聘请律师为他们追讨100多万元的玉米种植款。

      张律师认真分析了案情后,认为该公司违约事实清楚,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考虑该案涉及人数多,农民损失较大,共涉及三水、肇庆、四会等地的80多户农民,玉米种植面积达1000多亩,种植的玉米价值100多万元;事态比较严重,农民曾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当地政府对此十分关注;影响面广,《南方都市报》、广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此事进行过跟踪报道。张律师马上将此案向所里汇报,经所主任审批,并进行集体讨论,认为该案不仅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而且关系到中央“三农”政策的落实,关系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于是决定受理该案,同时书面向禅城区司法局进行报告。

     张律师受理此案后,立刻投入到工作中。首先,考虑到农民经济状况比较困难,从经济上为农民着想,想方设法帮农民渡过眼前的难关。一是采用全风险收费的方式,即待其实际索赔成功后再计提律师费。二是争取为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并得到批准。其次是认真分析案情,积极收集证据,为诉讼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是急农民所急,争取时间立案。张律师接案后立即开展诉前准备工作,用三天时间就准备好了十一个案件的起诉材料。二是积极与农民沟通,进一步了解案情,收集完善证据材料。由于此案涉及到三水、肇庆、四会、清远等地的农民,而案件是由南海法院审理,农民来一趟佛山既费时又费钱,为减轻农民的负担,张律师亲自到农民家里进行沟通、调查取证、研究案情、商量对策,却从未收取农民一分钱。此外还多次与农民代表前往甲公司进行协商。三是运用扎实的理论水平,认真分析案情,维护农民的权益。甲公司曾以协议没有盖公章为由,主张协议无效。张律师通过仔细分析,认为虽然协议没有加盖甲公司公章,但有该公司业务经理张小姐的签名确认,足以证明此协议合法有效,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为赢得诉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张律师注意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在解答农民咨询的时候,就建议他们停止上访行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经常与农民沟通,特别是注意到有部份农民产生悲观情绪,对法院的审判工作产生猜疑,又产生上访的念头时,继续做好农民的疏导、安抚、解释工作,防止出现上访事件。同时,积极、主动与法院沟通、协调,争取早日判决。

     2005年11月25日,南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甲公司违约,应按原协议价格的92%赔偿给农民,80多户农民共获赔偿100多万元。


     此案的成功代理和张律师在此案代理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专业精神和精湛的业务技能,不仅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受到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的高度重视和评价,在2005年12月30日的第62期“禅城司法简报”将此案作为成功案例向全区律师事务所宣传和推广。简报编者按指出:12月29日,杨文彪局长在办公室报送的信息材料上批示:涉农问题、涉访问题,都是当前构建和谐禅城社区工作共同关注的热点。至高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办理好“甜玉米种植事件”,为农民办了一件好事实事。希望司法局办公室多收集多报道类似的好案例,各律师所积极推介自身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案例,在共同打造和谐禅城的热潮中,更进一步树好律师所的品牌和律师的良好形象。

 

 
 
 
版权所有©2003-2024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GUANGDONG CHIKO LAW FIRM
网站备案:粤ICP备15046760号 | 按内容搜索 | 百度统计 | 
本网站由 <广州·净致设计> 设计维护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地理位置  |  总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