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佛山新城(乐从镇)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佛山市讲师团成员、我所主任吴兴印律师应邀作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佛山新城(乐从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办(局)、各村居代表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宣讲是吴主任继成功举行顺德大良街道、容桂街道、龙江镇以及佛山市荣山中学四场宣讲后,巡讲安排的第五站。
报告会上,作为主讲嘉宾的吴主任从法治、改革和小康三者之间的关系着手,对全会精神作了深刻诠释。他指出,如今已是“改革与法治的同频共振”的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是有机统一的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法治不再是实现某种目标的附带配置,而是治国方略的一个构成部分;法治也不再成为改革的副产品,而是改革的前提。
“在今后的改革道路上,‘革’的意义更加大于‘改’的意义;在今后政治经济领域,我们也将看到更多‘革’的举措。打破利益的藩篱,为建设小康社会扫清障碍。”吴主任表示,现在的改革已经进入到深水区,无法再“摸石头过河”,而是要保证改革所做的每一件事有法有据,小康是目标,改革是动力,法治则是方略。
宣讲过程中,吴主任除了注重全会精神的准确解读,还结合佛山市情及自身工作实际,用浅显易懂的案例和图片阐释了依法治国的内涵与外延,努力把专业术语转化为群众话语,帮助与会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做到深入浅出、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