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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巡讲第三、四场 · 吴兴印主任宣讲四中全会精神 传递佛山正能量
文章来源: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14/12/31
  12月24日与30日,佛山市讲师团成员、我所主任吴兴印律师应邀赴佛山市荣山中学、顺德区龙江镇政府,为党员教师及各办(局)领导班子成员作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这也是吴主任继成功举行顺德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两场宣讲后,巡讲安排的第三站与第四站。
  报告会上,吴主任以《贯彻依法治国之方略,谱写法治佛山新篇章》为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进行了精炼概括,对《决定》中的理论亮点和创新举措进行了总结。在回顾我国法治国家建设历程的基础上,对1997年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方略到2014年十七年来依法治国建设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以及法治国家建设的总目标等三个层面进行了论述,提出了《决定》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升级版,阐释了依法治国对国家治理的新要求。根据参会人员的差异,吴主任有针对性地对宣讲大纲进行调整,通过讲述发生于佛山本土的典型案例,力求让报告内容具有实效性。
  在巡讲过程中,吴主任还多次强调了全民树立法治信仰的重要性,他认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并不完全取决于法律条文有多么复杂严密,而是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法治信仰的培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从娃娃抓起,对此,吴主任认为,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具有前瞻性,学校应着力创造条件,为青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加深对法治的理解、增强并巩固法治意识奠定基础,并援引了法学家伯尔曼与哲学家卢梭的至理名言,表达了他对“法治中国”的期待。
  目前,吴主任已应邀举行了四场宣讲报告会,“依法治国”最重要的不是光有顶层设计,还要重视基层关怀。宣讲活动的开展,无疑为法治基因植入到每一个佛山民众心中、传递法治佛山的正能量提供了宝贵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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