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7日,佛山市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理事会议”在市政府会议厅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佛山市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理事及审议《红十字会2011年工作报告及2012年工作计划》、《佛山市红十字会2011年接受捐赠款物收支情况报告》、《佛山市红十字会医院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等文件报告。
经与会代表投票表决,我所吴兴印主任律师当选为佛山市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是佛山市律师界唯一入选的律师代表。其实,获此殊荣与吴主任及他领导的至高所一直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是密不可分的。
吴主任是社会公益事业的坚定支持者,多年来一直倡导公益法律服务理念,并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各类型的慈善公益活动。在吴主任的带领下,至高所律师的身影也频繁出现在佛山普法讲师团、广州亚运会律师志愿服务团、佛山公益法律论坛、佛山知名电视节目小强热线等公益法律服务平台上。同时,至高所在扶贫帮扶工作中也取得突出成绩,积极参与清新县平岗小学捐赠、英德市黎溪镇黎新村帮扶、龙颈镇平岗村特困家庭捐助等一系列的帮扶活动。至高所的公益事业工作获得了社会群众的优秀评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应当为社会主义公益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至高所在吴主任的带领下,将结合自身优势,更加积极地推动佛山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为佛山市的公益慈善事业作出更加杰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