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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2012年第15期业务培训——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金定金
文章来源: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12/4/18
  2012年4月13日,在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多媒体会议室,我所律师韩金飞作关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金定金》的讲座,讲座持续了2个多小时,现场气氛热烈。
  讲座过程中,韩律师就合同签订中的违约金问题、损害赔偿金问题、罚金问题、定金问题进行理论说明与实践操作演绎,特别对定金与违约金的并用、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并用问题进行缘起分析,以实践案例说明,并就诉讼实践中经常发生的诉讼请求——请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问题进行学理解析,并与在座律师同行进行了坦诚的交流。
  参加培训的律师表示受益匪浅,对合同签订中经常产生的各种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从而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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