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 至高动态
将内容分享到:0
 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至高动态 >> 至高风采
“保险法修改条文”理论研讨会
文章来源: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10/3/1

     2010年2月26日下午,我所律师和助理在所内会议室进行了一场关于“保险法修改条文”的理论研究探讨。 

     本次讨论会由杨雨岑助理主持,全体助理踊跃参与。该研讨以2009年2月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基础,提出了新保险法的七个亮点:

     第一,新保险法排除了保险合同的互利性。

     第二,新保险法完善了对保险利益的规定。 

     第三,新保险法规范了保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第四,新保险法加重了格式条款提供者的义务。
 
     第五,新保险法变更了退还保险现金价值的期限。

     第六,新保险法完善了对保险标转让的规定。

     第七,新保险法注重解决“理赔难”的问题。

     杨雨岑助理在总结每个观点时都以法条与案例作辅助分析,同时,与会助理积极发言,现场学习气氛热烈。


 
 
 
版权所有©2003-2024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GUANGDONG CHIKO LAW FIRM
网站备案:粤ICP备15046760号 | 按内容搜索 | 百度统计 | 
本网站由 <广州·净致设计> 设计维护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地理位置  |  总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