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6日下午,我所律师和助理在所内会议室进行了一场关于“保险法修改条文”的理论研究探讨。
本次讨论会由杨雨岑助理主持,全体助理踊跃参与。该研讨以2009年2月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基础,提出了新保险法的七个亮点:
第一,新保险法排除了保险合同的互利性。
第二,新保险法完善了对保险利益的规定。
第三,新保险法规范了保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第四,新保险法加重了格式条款提供者的义务。
第五,新保险法变更了退还保险现金价值的期限。
第六,新保险法完善了对保险标转让的规定。
第七,新保险法注重解决“理赔难”的问题。
杨雨岑助理在总结每个观点时都以法条与案例作辅助分析,同时,与会助理积极发言,现场学习气氛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