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司法厅、省台办、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局组织的广东省中小企业、侨资企业、台资企业律师服务团于2009年3月成立。我所吴兴印主任律师入选广东省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
律师服务团成立的宗旨是要充分利用律师队伍的专业优势,从法律层面帮助广大台资企业、侨资企业、中小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服务和保障台资企业、侨资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让企业在广东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我所全体成员将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从法律层面帮助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保障和服务企业又快又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