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积极响应国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化内地与港澳法律界的交流合作,由佛山市律协牵头,联合珠海、中山、江门市律协共同主办,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提供特别支持,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的专题交流会在香港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成功举办。
我所作为扎根佛山、深耕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服务机构,受邀并委派律所合伙人、副主任郭华寿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薛正睿作为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与来自粤港澳三地的法律同仁共聚一堂,探讨湾区律师执业新机遇,共绘法治建设新蓝图。
交流会深入解读了当前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市场开放的最新政策。根据港澳律师内地执业试点工作的决定,符合条件的港澳法律执业者可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在包括佛山在内的珠三角九市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
我所代表在交流会上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为内地律所带来了国际化视野与跨境合作的新契机。我所始终关注并积极拥抱这一政策红利,致力于搭建内地与港澳法律服务的桥梁。
在内部能力建设上,我所已着手研究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的具体业务范围与管理模式,为引入港澳法律专业力量做好充分准备。在外部合作交流上,我所积极与港澳地区律所及法律执业者建立联系,探索在跨境投融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的业务协作,为客户提供更加多元、专业的跨境法律服务。
随着司法规则衔接与法律服务的开放步伐正在加快。展望未来,我所将继续秉持“专业、高效、合作、共赢”的理念,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历史机遇,一方面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港澳律师加入,充实跨境法律服务团队;另一方面,加强与港澳同行的专业交流与业务研讨,共同提升处理复杂跨境法律事务的能力,为湾区企业“走出去”和港澳资本“引进来”保驾护航,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贡献“至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