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受聘为佛山地铁集团及其下属五家全资平台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该项受聘标志着我所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专业服务能力再获得市场与委托方的认可,同时也将为佛山地铁集团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提升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提供专业化法律支撑。
佛山地铁集团是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服务的核心主体,承担着推动区域交通互联互通、保障市民公共出行的核心职能。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与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发展,针对国有企业的监管约束持续强化,企业经营层面的风险防控压力显著提升,该集团响应相关政策部署,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任务,引入外部专业法律资源构建完善合规管理机制。
我所深耕佛山本土法律服务市场20多年,为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首批入库单位,长期开展国有企业合规范畴的业务研究与实践。律所实行一体化运营模式,内设有重大研究中心、法税合规部、企业重整与清算部等多个专业服务部门,拥有熟悉国资监管规则与轨道交通行业特征的专业化律师团队,此前已为多家大型国有企业提供合规相关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良好的市场声誉,最终在本次法律顾问机构遴选中胜出。
本次获聘后,我所组建由合伙人、副主任郭华寿律师为核心,协同曾圳杰、黄志康、江晴、李致远等多位律师及助理共同参与的专业服务团队。项目团队围绕佛山地铁的治理结构、业务特点与合规需求,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招投标、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知识产权、企业合规管理等经营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为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与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事项提供合规法律意见等事项。服务团队将结合佛山地铁集团的实际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协助其构建符合监管要求的风险防控体系,助力企业实现主动合规,筑牢经营风险防线。
未来,我所将继续秉持既定的专业服务理念,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力佛山地铁集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为区域法治国企建设贡献专业力量。